通过“全国家电下乡产品项目”招标,我省家电下乡产品在彩电、冰箱、洗衣机、手机、电脑五大类基础上,增加了空调、热水器、微波炉、电磁炉四大类。以上九大类中标家电下乡产品可在我县备案销售网点销售并享受财政补贴。九大类家电下乡产品最高限价分别为:彩电3500元、冰箱(含冰柜)2500元、洗衣机2000元、手机1000元、电脑3500元、空调4000元、储水式电热水器1500元、太阳能热水器4000元、微波炉1000元、电磁炉600元。